清华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(金融与财务方向)硕士学位教育项目(MOE44HK1A20000908O)审批信息

工商管理硕士 清华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广东

项目基本信息

项目 详情
项目名称 清华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工商管理(金融与财务方向)硕士学位教育项目
办学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(邮政编码:518055)
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者 内地:清华大学
港澳台:香港中文大学
办学层次和类别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
学制 2年
每期招生人数 70人
招生起止年份 2012年-2022年(每年1期)
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(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香港中文大学在香港的标准)
开设专业或课程 工商管理
颁发证书 内地:写实性证书
港澳台: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
审批机关 教育部
批准书编号 MOE44HK1A20000908O
批准书有效期 2024年12月31日

信息来源: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 | 查看原文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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