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、多类型人才的需要,我校2027年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研究生,专业代码为:125200。

一、培养条件

湘潭大学简称"湘大",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、国家"双一流"建设高校。学校创办于1958年,同年9月10日,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"湘潭大学"校名,并亲切嘱托"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"。1974年,邓小平、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潭大学复校。1978年,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。1981年,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。2022年2月,学校入选国家"双一流"建设高校。

湘潭大学MPA授权点隶属于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科。本学科2006年获行政管理博士点、2009年获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、2009年获公共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、2010年获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。公共管理为湖南省"十一五"、“十二五"重点学科,验收评估均获"优秀"等级。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为B等级,现为湖南省"国内一流培育学科”。

二、培养目标

湘潭大学MPA教育坚持"立德树人,经世致用"基本原则,致力打造"基础牢实、聚焦前沿、扎根实践、服务社会"的一流特色MPA精品教育,努力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技能、熟悉公共管理或政策某一具体领域的高层次、复合型、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
三、培养方向

(一)公共政策与绩效管理

以公共政策学、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、公共部门绩效评估、公共决策定量分析等为基础,围绕解决公共部门管理实际问题,突出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决策和执行能力提升。

(二)行政文化与数字政府建设

全面研究行政文化和行政伦理问题,重点探讨行政文化内涵、行政文化发展、行政伦理等问题,并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当前行政管理实践中的数字政府建设问题。

(三)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

主要研究社会保障理论的历史脉络、国内外福利思潮与理论流派,以及社会保障政策模式及社会工作管理。突出社会保障实务研究。

(四)教育政策与管理

主要以经济学理论、教育学理论、公共管理学理论为基础,研究探讨教育与经济的相互关系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。

四、培养方式

MPA研究生目前全部按非全日制方式培养,实行学位点与导师双重负责制。

  • 学习年限: 基本学制为3年,最长学习年限5年。
  • 授课方式: 采取在职不脱产学习形式,一般采用周末授课方式进行教学。
  • 授课地点: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。
  • 学分要求: 课程教学应修满学分总数为36学分。学习期满,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成绩合格,修满学分,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,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学历(毕业)证书(双证)。

五、招考资格

报名参加全国MPA招生考试的人员,须符合下列条件:

  1.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  2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。
  3.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  4. 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经验要求: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(2024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);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(专科)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,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(2022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);或获得硕士、博士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(2025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)。

六、招考流程

1. 考试报名

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,每日9:00—22:00。考生应登录"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"(https://yz.chsi.com.cn)报名。选择报考湘潭大学院系名称"公共管理学院",报考专业(专业学位)“公共管理硕士”(125200)。

2. 研招初试

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20日。考试科目: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(含数学75分、逻辑60分、写作65分)和英语二。其中英语满分为100分,综合满分为200分。


查看原文:2027年湘潭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招生简章